【通告:7.24特別會員大會】
親愛的校友:
校友會幹事會去年成立「校友校董事宜及會章修訂工作小組」,最終目標是舉辦校友校董選舉,推動校友加入母校法團校董會、積極參與校本管理。
按照《教育條例》,舉辦校友校董選舉的前提,是校友會必須成為母校的「認可校友會」(Recognized Alumni Association)。但由於現時本會會章部分條文未能完全符合《教育條例》及母校校董會章程的要求,幹事會去年決定修章、交由工作小組起草相關修訂。小組去年9月至11月就選舉規則的修訂事宜公開諮詢了全體校友。及後小組再與母校鄭航勇校長及辦學團體律師商討,草擬了修訂會章的決議案。辦學團體的律師亦原則上同意會章主體條文的修訂建議。
修訂會章的決議案全文及相關附件已張貼在本會網站。如果新修訂生效,本會會章將加入或修正有關校友校董選舉的條文,包括第五條(2)、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;附件一原有的內容將會被廢除,改由全新的校友校董選舉規則取代。新的校友校董選舉規則主要內容如下:
根據《教育條例》及校董會規定,校友會應每兩年選出一位校友校董;
除指定情況外,所有曾於母校就讀的校友均合資格參選及投票;
參選人必須獲一名校友提名、五名校友和議;
校友必須親身前赴票站投票,票站開放時間不少於5小時;
如果只有一名候選人,投票採用信任票制度;
如果有兩名或以上候選人,投票採用簡單多數制、另設棄權票機制;及
罷免校友校董須獲800名校友聯署啟動程序,並經全體校友會議投票表決。
至於會章其他修訂,亦包括修正用字、釐清語句意思等。第二十條將加入條文,列明會員大會上處理授權票的程序。第三十四條新增的條文,容許幹事會在緊急或特別情況下、按特定程序批出運作經費。附件四有關屬會運作的部分,亦就其任期和幹事會的相關權力作更詳細規定。
工作小組於今年5月18日向幹事會提交此修訂建議。幹事會超過二分之一成員於2021年6月25日書面請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,處理修訂會章的決議案。根據會章第十六條,「經幹事會成員⼆分之⼀以上⼈數之書⾯請求,幹事會須於收到正式請求三⼗天內召開特別會員⼤會」。
幹事會隨即決定於下列日期舉行特別會員大會- 日期:2021年7月24日(六) 時間:下午3時 地點: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
幹事會將於特別會員大會提請全體基本、永久及名譽會員表決通過修訂會章的決議案。會員表決時,可選擇投「贊成」、「反對」或「棄權」票。大會法定人數為51人,會員登記時須出示個人身分證明文件。如會員未克出席,可填妥幹事會發出之授權書、以授權其代表在大會上投票。
如果閣下只是預備會員,在會上將不享有投票權、但仍有發言權。如果閣下有意投票,可以預先在網上或即場辦理成為基本或永久會員的註冊手續(包括:繳交相應的會費)。
幹事會當日將按政府頒布、屆時適用的防疫規定落實社交距離措施,例如:所有出席的校友必須登記身分、量度體溫、填寫健康申報表;會議期間必須佩戴口罩;場地最多坐一半滿。
如果會員大會開始前兩小時,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、黑色暴雨警告信號,大會將會順延至7月31日(六)同一時間及地點舉行。如果大會受政府的強制措施影響(例如:學校出現確診個案要停課),幹事會將盡快透過本會網站及Facebook群組公布最新安排。
根據程序,本會通過修訂會章後,隨即會向辦學團體申請成為母校的「認可校友會」。當本會獲辦學團體批准後,會隨即籌備首屆校友校董選舉。
如校友對是次特別會員大會或會章修訂事宜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校友會Facebook、 WhatsApp(9696-0397)或電郵傳送至osa@lamwoo.edu.hk與我們聯絡。請提供個人資料以便我們跟進。
通告之附件: 1 - 會章修訂內容(包括主體條文、附件二、三及四)
3 - 特別會員大會議程
4 - 授權書
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校友會幹事會
2021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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